根据省招考院公布的美术专业统考招生政策,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可进行校考。所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内其他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院校均必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此外,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